拾得遗失物是否属于原始取得?
我在路上捡到了一个钱包,里面有不少现金和证件。我听说有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的说法,不太清楚拾得遗失物这种情况算不算是原始取得呢?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杰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原始取得和拾得遗失物这两个概念。原始取得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最初取得财产的所有权或不依赖于原所有人的意志而取得财产的所有权。简单来说,就是不基于别人已经拥有的权利,直接通过法律规定获得所有权。
而拾得遗失物,是指发现并占有他人遗失的动产。遗失物是所有人遗忘于某处,不为任何人占有的物。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这意味着,拾得人对遗失物并不因拾得行为而取得所有权。
原始取得的方式通常包括生产、先占、添附、善意取得等。而拾得遗失物不符合这些原始取得的方式特征。拾得人有义务将遗失物返还给失主,在这个过程中,拾得人没有获得遗失物的所有权,只是暂时占有该物并承担妥善保管和返还的责任。
所以,拾得遗失物不属于原始取得。拾得人不能因为拾得行为而直接成为遗失物的所有权人,而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将其归还给权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