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的财产保全在二审是否有效?

我之前在一审的时候申请了财产保全,现在案子到二审了,我有点担心一审做的财产保全在二审还有没有效。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就怕二审时财产保全失效,影响我的权益。想问问专业人士这方面的情况。
张凯执业律师

在司法实践中,一审做出的财产保全裁定在二审阶段是否继续有效是很多当事人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通俗来讲,就是怕对方在打官司期间转移、藏匿财产,导致判决下来后自己的权益无法实现,所以提前把财产“固定”起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对第一审人民法院采取的保全措施予以续保或者采取新的保全措施的,可以自行实施,也可以委托第一审人民法院实施。再审人民法院裁定对原保全措施予以续保或者采取新的保全措施的,可以自行实施,也可以委托原审人民法院或者执行法院实施。


这意味着,一审的财产保全在二审通常是有效的。一审法院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进入二审程序后,在没有新的裁定改变之前,该保全措施会持续有效。二审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续保或者采取新的保全措施。


不过,这里有一点需要注意,虽然一审财产保全在二审一般继续有效,但为了确保万无一失,当事人在二审阶段也可以主动向法院提出继续保全的申请。如果一审的保全期限临近届满,而二审程序还未结束,当事人更应该及时申请续保,防止因为保全期限到期而导致财产保全措施失效。


另外,如果在二审期间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比如被保全的财产有损坏、灭失的风险,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可能会采取新的转移财产的行为等,当事人也可以向二审法院申请采取新的保全措施,以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审的财产保全在二审原则上是有效的,但当事人要关注保全期限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必要时及时申请续保或新的保全措施,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