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吗?
我想把自己的一些旧家具赠送给朋友,朋友也很乐意接受。但我不太清楚,这种赠与行为是不是一定要签书面合同才行?如果不签书面合同,这个赠与是不是就不合法了呢?我想了解下关于赠与合同形式的法律规定。
张
✓张凯执业律师
赠与合同并不一定必须是书面形式。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从法律性质上来说,它是一种诺成合同,也就是说只要赠与人有赠与的意思表示,受赠人有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赠与合同就成立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该条文并没有明确规定赠与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所以,赠与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口头形式的赠与合同在日常生活中很常见,比如父母口头说要把一些生活用品赠与子女,子女也表示接受,这种口头的赠与也是有效的。不过,口头形式的赠与合同可能在发生纠纷时,存在举证困难的问题。因为没有书面的证据,很难证明赠与行为的具体内容和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书面形式的赠与合同则相对更加规范和明确。它可以详细地约定赠与财产的种类、数量、质量、交付时间和方式等内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更加清晰。在出现纠纷时,书面合同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除了口头和书面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其他形式一般是指行为默示等方式。例如,赠与人直接将财产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了该财产,也可以视为赠与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