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他项权证是否由银行保管?
我之前办理了房屋抵押给银行贷款的业务,现在银行说房屋他项权证要由他们保管。我有点担心,不太清楚这合不合法,想了解下按照法律规定,房屋他项权证是不是应该由银行保管呢?
张
✓张凯执业律师
在解答房屋他项权证是否由银行保管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房屋他项权证的概念。房屋他项权证是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简单来说,就是当你把房屋抵押给别人(比如银行)时,证明别人对该房屋享有一定权利的证书。
一般情况下,在房屋抵押给银行贷款的业务中,房屋他项权证通常是由银行保管的。这是因为银行作为抵押权人,为了保障自身的债权安全,需要持有这个证书。一旦借款人无法按时偿还贷款,银行可以凭借房屋他项权证等相关材料,通过法律途径对抵押房屋进行处置,以实现自己的债权。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银行持有房屋他项权证就是保障其优先受偿权的一种方式。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有些地区可能有不同的规定或者操作流程,或者双方在贷款合同中有特别的约定。在这些情况下,房屋他项权证的保管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例如,双方约定将房屋他项权证交由第三方机构保管等。
所以,在正常的房屋抵押给银行贷款业务中,银行保管房屋他项权证是常见且合法的做法。但借款人在办理贷款业务时,一定要仔细阅读 贷款合同的相关条款,明确房屋他项权证的保管方式等重要事项。如果对这方面有疑问,也可以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或者专业的律师,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