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他项权证跟房产抵押是否一样?
我最近在处理房产相关的事情,涉及到房屋抵押。我不太明白房屋抵押他项权证和房产抵押这两个概念,想知道它们是不是一样的,在实际操作和法律意义上有什么区别,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张
✓张凯执业律师
房屋抵押他项权证和房产抵押并不是完全一样的概念,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房产抵押。房产抵押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自己的房屋作为抵押物,向债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你把房子押给别人,以保证你能按时还钱。当你无法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处置该抵押房屋,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这一行为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中关于抵押权的相关规定调整。《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而房屋抵押他项权证则是在房产抵押过程中产生的一个重要凭证。它是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不动产登记机关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简单来说,它是证明债权人对抵押房屋享有抵押权的官方凭证。办理房屋抵押他项权证是房产抵押生效的一个重要程序。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以房屋等不动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房屋抵押他项权证就是抵押登记完成的标志。
从两者的关系来看,房产抵押是一种行为,是整个抵押活动的核心,而房屋抵押他项权证是房产抵押行为完成后,证明抵押权存在的书面文件。也就是说,房产抵押通过办理房屋抵押他项权证来实 现其法律效力,债权人凭借房屋抵押他项权证来保障自己的抵押权。
综上所述,房屋抵押他项权证和房产抵押在概念上有明显区别,但又紧密相关。房产抵押是基础行为,房屋抵押他项权证是该行为产生法律效力的重要证明。在实际操作中,我们既要清楚两者的不同,又要重视它们在保障债权债务关系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