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劳动关系后不让加班是否可行?

我之前和公司恢复了劳动关系,可之后公司却不让我加班了。我想着多加点班还能多赚点钱,现在这情况让我很苦恼。我就想知道,公司这种恢复劳动关系后不让加班的做法到底合不合法,我有没有什么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呢?
张凯执业律师

在探讨恢复劳动关系后公司不让加班是否可以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加班的定义是指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所进行的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加班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制。


从法律规定上看,加班并非劳动者的必然权利。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这表明加班需要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并且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所以,用人单位有自主决定是否安排加班的权利。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恢复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不让加班这种情况在很多时候是合法的。这可能是由于用人单位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了变化,比如业务量减少,不再需要额外的加班工作来完成生产任务;或者是用人单位基于成本控制的考虑,减少加班成本的支出。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用人单位是出于报复或者不合理的目的而故意不让劳动者加班,并且这种行为对劳动者的权益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比如劳动者原本依赖加班收入维持生计,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可能涉及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但在实际的法律认定中,要证明用人单位存在报复或不合理目的是比较困难的,需要劳动者提供充分的证据。


对于劳动者而言,如果遇到恢复劳动关系后不让加班的情况,首先应该与用人单位进行积极的沟通,了解用人单位做出此决定的原因。如果认为用人单位的决定不合理,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但在采取行动之前,一定要确保自己有足够的证据和合理的诉求。总之,恢复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不让加班一般是其自主权利的体现,但如果存在不合理情形,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