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进入也算强奸吗?
我最近遭遇了一件很可怕的事,有人试图侵犯我,虽然最后他没有进入我的身体,但我还是觉得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没进入的情况算强奸吗?我能不能追究他的责任呢?
张
✓张凯执业律师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强奸罪的定义。强奸罪,通俗来讲,就是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这里的“发生性关系”,在司法实践和法律规定中,主要指的是性器官的结合。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对于是否“进入”才构成强奸,其实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在司法认定中,“插入说”是判断既遂的标准,也就是说,如果性器官已经插入,那么毫无疑问构成强奸罪既遂。但如果没有进入,也不代表就不构成犯罪。
没进入的情况可能构成强奸罪未遂。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比如在实施强奸过程中,因为被害人的反抗、他人的及时制止等原因导致没有进入,这就属于强奸罪未遂。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另外,即使没有进入,行为人的行为也可能构成强奸罪的预备阶段。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有强奸的意图,并且为实施强奸进行了一些准备行为,例如跟踪、埋伏、准备凶器等,虽然还没有进入到实际的侵犯阶段,也可能会被认定为强奸罪(预备)。
所以,没进入也有可能构成强奸罪,具体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 证据来综合判断是既遂、未遂还是预备。受害者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让专业的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和处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