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的钱占为己有是否犯法?

我在路边捡到了一笔钱,当时看周围没人就直接拿走了。后来心里一直有点忐忑,不知道这种把捡到的钱占为己有的行为是不是犯法的。我很担心会因此惹上麻烦,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捡到钱占为己有是否犯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捡到钱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叫做“拾得遗失物”。遗失物就是指所有人或者占有人因为疏忽而丢失的财物。我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明确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这意味着,当你捡到钱的时候,有义务把钱归还给失主或者交给相关部门。


如果捡到钱后,主动寻找失主并归还,或者交给了警察等有关部门,那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不会有任何法律责任。例如,小明在马路上捡到了一个钱包,里面有现金和身份证,他通过身份证上的信息联系到了失主,并把钱包和现金归还,这种做法就是正确的。


然而,如果捡到钱后占为己有,且失主找到你要求归还时,你拒绝归还,这就可能会涉及违法。当数额较大,达到一定标准时,可能会构成侵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这里的遗忘物就包含了捡到的钱。比如,小李捡到了5000元现金,失主通过监控找到了他,要求他归还,可小李却拒绝,这种情况下,如果失主报警,小李就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所以,捡到钱后不要占为己有,要积极履行归还的义务,这样才能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