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没给我,算生效吗?

我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但是签完之后公司就收回去了,一直没给我一份。我有点担心,这合同没给我,还算生效吗?我也不知道自己权益有没有保障,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劳动合同没给劳动者,它依然可能是生效的。我们先来理解一下劳动合同生效的概念。简单来说,劳动合同生效就是这份合同开始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得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各自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劳动合同生效的关键在于双方协商一致,并且签字或盖章。也就是说,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达成了一致意见,并且都在合同上签了字或者盖了章,合同就已经生效了,并不会因为合同没有给到劳动者手上就不生效。


虽然合同生效了,但用人单位有义务将其中一份劳动合同文本交给劳动者。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把合同给劳动者,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要是因为合同没给劳动者,导致劳动者受到了损害,比如劳动者因为没有合同无法证明自己的工资待遇等,用人单位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劳动合同没给劳动者不影响合同本身的生效,但用人单位不交付合同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