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必须要用病历吗?

我遇到了需要做司法鉴定的情况,但是病历有些缺失。我不太清楚在进行司法鉴定的时候,是不是一定得有病历才行。没有病历的话,会不会就没办法做鉴定了呢?我很担心这会影响到我的鉴定结果和后续处理,想了解一下相关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关于司法鉴定是否必须用病历,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病历是医疗过程的重要记录,它包含了患者的症状、诊断、治疗经过等多方面的详细信息。在很多情况下,病历对于司法鉴定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例如在人身损害的司法鉴定中,病历可以反映出伤者受伤的时间、部位、程度以及治疗情况等。通过查看病历,鉴定人员能够更准确地了解伤者的病情发展和损伤状况,从而做出更科学、客观的鉴定结论。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这里的鉴定材料就可能包括病历。因为只有提供完整准确的材料,才能保证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结果的可靠性。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没有病历就绝对不能进行司法鉴定。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比如病历丢失、损毁或者无法获取等,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来替代病历的作用。比如,医院的检查报告、诊断证明、影像资料(如X光片、CT片等)等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患者的病情。此外,还可以结合伤者的陈述、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等其他证据来综合判断。


不过,缺少病历可能会给司法鉴定带来一些困难和不确定性。因为病历是系统记录医疗过程的资料,相对来说更加全面和详细。如果没有病历,鉴定人员可能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收集和分析其他证据,而且鉴定结果的准确性也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所以,在可能的情况下,还是尽量提供病历等相关的鉴定材料,以确保司法鉴定能够顺利、准确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