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经常补贴父母,离婚时补贴的钱算共同财产吗?
我结婚后,考虑到父母生活不容易,就经常给他们一些补贴。现在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另一半说我补贴父母的钱属于共同财产,要我拿出来分割。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我补贴父母的这些钱到底算不算共同财产呢?
杰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在讨论结婚后补贴父母的钱在离婚时是否算共同财产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获得的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去补贴自己的父母,这就涉及到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问题了。在法律上,如果这种补贴行为是经过夫妻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通常可以被视为合理的处分。比如夫妻双方一起商量后,决定每月给双方父母一定数额的生活费,这种情况下,补贴出去的钱就不能再在离婚时当作未分割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然而,如果一方在未经过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夫妻共同财产去大量补贴自己的父母,这种行为可能就侵犯了另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在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对这部分被补贴出去的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或者补偿。比如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大量夫妻共同存款转给了自己的父母,离婚时,另一方发现后就可以主张权利。但如果补贴的数额较小,属于日常生活中合理的赡养行为,通常不会被认定为需要分割的共同财产。例如,偶尔给父母几百元用于购买生活用品等。所以,结婚后补贴父母的钱在离婚时是否算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