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编歌曲不商用是否侵权?

我自己改编了一首歌曲,没有拿去商用,就是自己玩玩,分享到社交平台上。但有人说就算不商用,改编歌曲也可能侵权,我不太懂。想知道在不商用的情况下,改编歌曲到底算不算侵权呢?
张凯执业律师

改编歌曲不商用是否构成侵权,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改编权。改编权是著作权的一种,它指的是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人享有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并且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也就是说,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对歌曲进行改编,原则上就可能侵犯其改编权。


如果在不商用的情况下改编歌曲,存在两种不同的情形。一种是符合合理使用的情况。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的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了十二种合理使用的情形,比如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如果是个人纯粹为了自己欣赏、学习而改编歌曲,不对外传播,通常属于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然而,如果将改编后的歌曲在社交平台等公开场合进行分享,即使不用于商业目的,也超出了合理使用的范畴。因为这种公开传播行为可能会对原作品的市场价值、潜在市场等造成一定影响,可能侵犯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所以,未经许可公开分享改编歌曲,即便不商用,也可能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