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职业年金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在财产分割上有分歧。我有职业年金,配偶认为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进行分割,但我不太确定。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离婚时职业年金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呢?
张
✓张凯执业律师
在探讨离婚时职业年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职业年金的概念。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它类似于一种定期储蓄,在特定条件下可以领取。
接下来看看法律上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这里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然而,职业年金并不直接等同于这些明确列举的财产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条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基本养老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纳部分及利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虽然这里说的是基本养老金,但职业年金与之有相似性。
通常情况下,职业年金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缴纳的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在离婚时,对于婚姻期间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部分以及这部分所产生的利息,是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但如果职业年金尚未达到领取条件,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判 决分割职业年金本身,而是会对已经缴纳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进行处理。所以,离婚时职业年金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主要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缴纳部分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