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口头协议是否有效?

我和朋友达成了一个股权转让的口头协议,他把他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转给我。但我有点担心,就这么口头说一下,没有书面协议,这个协议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呢?我该怎么保障自己权益?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在探讨股权转让口头协议是否有效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口头协议在法律上是具有一定地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这意味着,从合同订立形式上来说,口头协议是被法律认可的一种合同形式。



然而,对于股权转让这种较为特殊的交易行为,其有效性不能仅仅依据合同订立形式来判断。在实际情况中,股权转让涉及到公司股东的变更、股权比例的调整等重要事项,这些事项不仅仅影响到转让双方的利益,还可能对公司以及公司的其他股东产生影响。所以,除了符合合同订立的一般规定外,还需要满足《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对于股权转让的特殊规定。



《公司法》对股权转让有诸多限制和要求。比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如果在达成股权转让口头协议的过程中,没有按照《公司法》的这些规定来操作,即使有口头协议,该协议的效力也可能会受到质疑。此外,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口头协议往往存在举证困难的问题。一旦发生纠纷,转让方和受让方可能会对协议的具体内容、是否达成协议等问题产生争议。而此时,由于没有书面的证据,主张协议存在且有效的一方可能会面临举证不能的风险。



综上所述,股权转让口头协议在满足《民法典》规定的合同生效要件,并且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关于股权转让的特殊规定的情况下,是有效的。但从实际操作和风险防范的角度来看,为了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建议股权转让通过书面协议的形式进行,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