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考验期限满算刑罚执行完毕吗?
我之前因为一些事被判刑,后来获得了假释。现在假释考验期快满了,不太清楚这个假释考验期限满之后,是不是就意味着刑罚执行完毕了?心里一直有点没底,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杰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假释考验期限满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算刑罚执行完毕的。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假释。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这里所说的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包括: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所以,只要在假释考验期内犯罪分子遵守相关规定,没有出现上述违法违规以及再犯罪等情况,假释考验期限满就意味着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