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院内撞伤行人是否属于交通事故?
我在公司院内开车的时候不小心撞伤了一个行人,现在不确定这算不算是交通事故。不知道这种在公司内部场地发生的撞人情况,在法律上会不会按照交通事故来处理,我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张
✓张凯执业律师
在探讨公司院内撞伤行人是否属于交通事故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交通事故”的定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而“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从上述法律条文可知,判断公司院内撞伤行人是否构成交通事故,关键在于该公司院是否属于法律意义上的“道路”。如果公司院允许社会机动车自由通行,那么它就符合“道路”的范畴,在此处发生的车辆撞人事件通常会被认定为交通事故。在这种情况下,处理程序和责任认定会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的相关规定来执行。例如,需要报警,由交警部门来进行现场勘查、责任认定等工作。
然而,如果公司院不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区域,一般就不属于法律规定的“道路”。此时发生的车辆撞人事件,通常不被认定为交通事故。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不需要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以,在公司院内撞伤人的一方,仍然要对伤者的人身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可能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在实际情况中,对于公司院是否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不能 仅仅依据是否有大门、是否收费等表面现象来判断,而要综合考虑其实际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如果存在争议,可能需要通过相关证据和调查来确定。例如,公司是否有明确的对外通行规定,是否有社会车辆经常出入等。总之,无论是交通事故还是一般侵权责任,撞人一方都应该积极对伤者进行救助,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