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房主了永久居住权是否有效?

我之前在一套房子上有永久居住权,现在这套房子换了新的房主,我不太清楚我之前的永久居住权还有没有效。我很担心自己会因此失去居住的权利,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情况下我的居住权是否还受保护呢?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居住权这个概念。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简单来说,就是居住权人可以在别人的房子里合法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七十条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也就是说,居住权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它并不依赖于房屋所有权人的变更而消灭。只要居住权是依法设立的,并且还在约定的期限内,即使房屋换了新的房主,居住权依然是有效的。新的房主不能因为自己成为了房屋的所有权人,就随意剥夺居住权人的居住权利。


比如,张三和李四签订了居住权合同,约定张三在李四的房子里有永久居住权,并且办理了居住权登记。之后李四把房子卖给了王五,在张三的居住权期限内,王五不能要求张三搬离房屋,张三依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居住。所以,换房主了,只要居住权是合法设立且在期限内,永久居住权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