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自己独立买房算共同财产吗?
我结婚后自己挣钱买了套房子,买房的钱都是我自己出的,没用到另一半的钱。现在有点担心,不知道这房子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万一以后有个啥事儿,这产权问题可就麻烦了,所以想问问这种情况该怎么界定。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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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婚后自己独立买房是否算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这些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婚后用个人财产买房,并且能够证明购房资金完全来源于个人财产,且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这种情况下该房屋可能会被认定为个人财产。比如,一方在婚前就已经拥有了一笔存款,婚后用这笔存款全款买房,并且有清晰的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证明资金来源,同时房屋只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套房子有可能被认定为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婚后买房,即便购房资金是一方挣的,但没有特别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收入通常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这样的资金购买的房屋,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夫妻双方没有对财产进行约定,一方婚后用自己工资收入贷款买房,即便贷款是自己偿还,由于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这套房子大概率会被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如果夫妻双方对该房屋的归属有书面约定,约定该房屋属于一方所有,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处理。这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的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