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动迁所得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我结婚后遇到家里房子动迁,拿到了一笔动迁款。现在和伴侣有点矛盾,担心这动迁所得的归属问题。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婚后动迁所得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呢?
杰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要判断婚后动迁所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这些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动迁的房屋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购买的,那么基于该房屋动迁所获得的补偿款等动迁所得,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房产转化而来的收益。
要是动迁的房屋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并且在动迁过程中没有因为婚姻关系或者另一方的贡献而使动迁所得增加,那么动迁所得一般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例如,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屋,婚后该房屋动迁,动迁补偿仅针对房屋本身价值,这种情况下动迁所得就是个人财产。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不过,如果在动迁过程中,考虑到了夫妻双方的因素,比如按照家庭人口数量给予了额外的补偿面积或者款项,那么这部分基于夫妻共同因素获得的动迁所得,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动迁政策规定按照家庭人口每人给予一定面积的安置补偿,夫妻双方都在安置范围内,那么这部分增加的面积对应的价值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