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纠纷书是否属于侵权类?

我和别人因为财产损害产生了纠纷,对方写了财产损害纠纷书。我不太清楚这种纠纷书是不是属于侵权类的,想知道在法律上是怎么界定的,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以便处理后续的事情。
张凯执业律师

财产损害纠纷书是否属于侵权类,需要从财产损害纠纷以及侵权的概念来分析。


首先,财产损害纠纷是指因为财产受到损害而引发的纠纷。简单来说,就是一方的行为导致另一方的财产出现了损失,比如车辆被撞坏、物品被毁坏等情况,双方就可能围绕赔偿等问题产生纠纷。


而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或者人身,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人损害的行为。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里的民事权益就包括了财产权益。


在大多数情况下,财产损害纠纷往往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比如,张三故意损坏了李四的手机,那么李四的财产(手机)就受到了损害,李四可能会与张三就赔偿问题产生财产损害纠纷。这种情况下,张三的行为就是侵权行为,因为他的故意过错侵害了李四的财产权益。所以,基于这种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损害纠纷书自然是属于侵权类的。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有些财产损害纠纷可能并非基于侵权行为。例如,基于合同约定产生的财产损害纠纷。如果甲和乙签订了合同,甲按照合同为乙提供服务,但因为一些不可预见的客观原因导致乙的财产受到了一定损失,这种财产损害纠纷可能更多是基于合同关系,而不是侵权行为。但这种情况相对较少,并且即使是基于合同的财产损害纠纷,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同时涉及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竞合。比如,在保管合同中,保管人因重大过失导致保管的财产受损,既违反了合同约定,也可能构成对寄存人财产权益的侵权。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财产损害纠纷书是属于侵权类的,但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实际的纠纷产生原因等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