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否允许转让居住权?
我有一套房子给别人设立了居住权,现在对方想把这个居住权转让给其他人,我不太清楚法律允不允许这么做。我担心转让后会有很多麻烦,想了解一下从法律层面上到底能不能进行居住权的转让。
张
✓张凯执业律师
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通俗来讲,就是居住权人可以在别人的房子里居住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明确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是法律对居住权转让的直接规定。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居住权设立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满足特定人生活居住的需求,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它是给予特定人的一种权利,而不是可以随意流转的财产性权利。
如果允许居住权转让,可能会背离居住权设立的初衷。比如,原本是为了保障老年人的居住需求而设立的居住权,如果可以转让,可能会被用于商业目的或者其他非居住需求,从而破坏了居住权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有人违反法律规定进行居住权转让,这种转让行为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也就是说,即使双方签订了转让协议,受让方也不能因此获得合法的居住权。一旦发生纠纷,法律不会保护这种转让行为。而且,设立居住权通常需要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的信息中明确记载了居住权人等相关信息,如果进行非法转让,在登记层面也无法得到变更。
所以,从法律角度来看,居住权是不允许转让的。无论是居住权人还是房屋所有权人等相关方,都应该遵守法律规定,避免因违反规定而 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