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环境潮湿导致类风湿性关节炎算工伤吗?

我在一个潮湿的环境里工作了好几年,最近被查出得了类风湿性关节炎。我想知道这种因为工作环境潮湿引发的疾病,能不能算工伤啊?我很担心后续的治疗费用和工作问题,所以想了解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要判断因工作环境潮湿得类风湿性关节炎是否算工伤,需要从工伤认定的条件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白工伤的定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对于因工作环境潮湿导致类风湿性关节炎,关键在于能否认定为职业病。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要确定是否为职业病,需要经过专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只有被诊断为职业病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所以,如果你的类风湿性关节炎经过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为职业病,那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中患职业病应当认定为工伤的规定,你可以按照工伤认定的程序,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不能被诊断为职业病,那一般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工伤认定是有时间限制的。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