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算初次收入吗?
我刚参加工作,对工资相关的收入概念不太清楚。想知道我每个月拿到手的工资,从法律或者经济概念上来说,算不算初次收入呢?这里面的定义和界限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张
✓张凯执业律师
要明确工资是否算初次收入,我们首先需要了解初次收入的概念。初次收入,也叫初次分配收入,指的是国民总收入直接与生产要素相联系的分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取得这些生产要素必须支付一定的货币,这种货币报酬就形成各要素提供者的初次分配收入。
简单来说,初次收入是在创造它的物质生产领域进行的分配。它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一是以税金形式上缴国家,形成国家财政收入;二是以工资等方式分配给生产部门中的劳动者;三是企业(或集体)自留部分。
从法律依据来看,虽然我国没有一部具体法律对“初次收入”作出明确规定,但在经济学和相关经济法规的原则中有所体现。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强调了劳动者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获得的经济回报,这其实就是生产要素(劳动力)参与分配获得的收入,符合初次收入的特征。
工资是劳动者通过向企业或单位提供劳动力这一生产要素而获得的报酬,是在物质生产领域内,企业将生产成果按照一定规则分配给劳动者的过程。所以,工资通常是算初次收入的。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如果是政府财政拨款支付的工资,像一些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虽然也是劳动者的收入,但从整个国民收入分配流程来看,这部分工资是经过了政府财政的再分配环节。因为政府的财政资金来源于税收等多种渠道,这些税收是经过初次分配后集中到政府手中,再用于支付公职人员工资等支出。 但即便如此,对于劳动者个人来说,这依然是他们通过劳动获得的收入,从个人层面讲也可以看作是一种收入形式,但从宏观国民收入分配角度,它和企业直接支付的工资在分配流程上有所不同。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属于初次收入。但对于特殊主体如政府财政支付的工资,要从宏观和微观不同层面去理解其在收入分配体系中的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