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掉包行为属于诈骗还是盗窃?

我在超市购物时看到有人把商品掉包,用低价商品的标签贴在高价商品上结账。我不太明白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到底算诈骗还是盗窃,想知道法律是怎么界定这种情况的,能给我详细讲讲吗?
张凯执业律师

在法律层面,判断超市掉包行为属于诈骗还是盗窃,关键在于对这两种罪名的理解和区分。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盗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在财物所有人或管理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财物拿走。在超市掉包场景中,如果顾客通过秘密的方式,在超市工作人员不察觉时进行商品掉包,然后以掉包后的低价结账,这种行为符合盗窃罪秘密窃取的特征。因为整个过程中,超市工作人员并没有基于错误认识而主动处分商品,他们并不知道商品已经被掉包,是顾客在不被发现的情况下改变了商品的价值状态。


接下来看看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关键在于使财物所有人或管理人基于错误认识而自愿处分财物。若顾客在掉包后,故意向收银员展示低价标签,收银员基于这个错误的标签信息,误以为商品就是低价的而进行结账,这就存在一定的诈骗性质。因为收银员是基于错误认识而“自愿”以低价将商品卖给顾客。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判断到底属于哪种罪名并非绝对。一般认为,如果掉包行为的核心是秘密进行,超市工作人员在结账时没有明显的错误认识并基于此处分财物,更倾向于认定为盗窃罪。如果顾客通过一定的手段,让超市工作人员产生了错误认识并处分财物的特征更为突出,可能会认定为诈骗罪。具体的认定还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细节,比如掉包的方式、是否有与工作人员的交流等情况,由司法机关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总之,无论是诈骗还是盗窃,超市掉包这种行为都是违法的,一旦达到相应的数额标准,都要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