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的经济补偿金要扣税吗?
我最近办理了离职,公司给了我一笔经济补偿金。我不太清楚这笔钱需不需要扣税,要是扣税的话,是怎么扣的呢?希望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张
✓张凯执业律师
员工离职获得的经济补偿金是否扣税,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下经济补偿金的概念。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简单来说,就是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公司和员工结束劳动关系时,公司要给员工的一笔钱。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是5万元,那么3倍就是15万元。如果员工获得的离职经济补偿金是12万元,没有超过15万元,这笔钱就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要是经济补偿金是20万元,超过15万元的那5万元,就要按照综合所得税率表来计算纳税。
综合所得税率表是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的不同区间,设置了不同的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就是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的部分。不同的应纳税所得额对应不同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通过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来计算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另外,这里的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一般是指所在地区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用人 单位在支付经济补偿金时,有义务按照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员工对经济补偿金的纳税情况有疑问,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进行咨询,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相关的纳税计算依据和明细。这样能确保纳税的准确性和合规性,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