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免租期需要交税吗?

我把自己的房子租给别人,约定了几个月的免租期。我有点担心,这个免租期需不需要交税呢?不太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怕自己漏交了税会有麻烦,想知道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张凯执业律师

在租赁交易中,免租期是否交税需要区分不同的税种来看。


首先是增值税方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规定,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的情形。这意味着,在增值税上,租赁免租期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通俗来讲,就是免租期这段时间不用因为出租这个行为额外缴纳增值税。


其次是房产税。对于房产出租的,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当存在免租期时,依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也就是说,在免租期内,房东要按照房产原值来计算缴纳房产税,而不是按照租金收入,因为此时没有租金收入。


最后是企业所得税。如果是企业出租房屋,在企业所得税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所以,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免租期是否计入应税收入,要根据合同约定的租金支付方式和时间来确定。如果租金是按年收取,且免租期在租赁期内,一般不需要在免租期确认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