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突发心脏病致死算工伤吗?

我是个临时工,在工作的时候突发心脏病去世了。家里人都很悲痛,也很关心这能不能算工伤。毕竟家里顶梁柱没了,要是能认定工伤,多少能有点经济补偿。所以想问问,临时工这种情况到底算不算工伤啊?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要判断临时工突发心脏病致死是否算工伤,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临时工”在法律上的概念。在如今的法律体系里,并没有“临时工”这一特定称谓,只要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都受到劳动法律法规的保障。也就是说,不管是所谓的“临时工”还是正式员工,在工伤认定方面适用同样的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里包含了两个关键要素,一是“工作时间”,二是“工作岗位”。“工作时间”指的是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也包括开展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的时间;“工作岗位”则是职工日常履行工作职责所在的位置以及领导指派的工作地点。


如果临时工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心脏病,并且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就符合上述视同工伤的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是,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之外突发心脏病死亡,或者虽然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发病,但超过48小时才死亡的,一般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所以,临时工突发心脏病致死是否算工伤,要依据具体情况,结合是否满足《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条件来确定。如果遇到工伤认定方面的争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比如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