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后双方调解有期限吗?
我有个官司开庭了,现在双方都有调解的意愿,但是不知道这个调解有没有时间限制。要是一直拖着不结束,也挺影响后续安排的。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开庭后双方进行调解是不是有期限规定呢?
张
✓张凯执业律师
在法律中,开庭后双方调解是否有期限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对于法院调解来说,它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在我国,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开庭后法院组织双方调解的具体期限。不过,法院审理案件是有审限要求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如果调解时间过长,导致超过了这些审限,就需要考虑审限的约束了。也就是说,虽然调解本身没有严格的时间限制,但不能因为调解而无限期拖延案件的审理。
其次,如果当事人自行调解,那更没有法定的期限限制。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和实际情况,自主决定调解的时间和进度。只要双方愿意,随时可以开始或终止调解。不过,从实际操作的角度看,长时间的调解可能会使一些证据丢失或难以收集,也可能导致双方的矛盾进一步激化,不利于纠纷的解决。所以,即使没有法律规定的期限,当事人也应该尽快完成调解,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总之,开庭后双方调解在法院组织的情况下会受到案件审限的一定约束,而当事人自行调解则没有法定的期限。但无论是哪种情况,都应该积极推动调解进程,高效地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