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单位收回房改房是否合法?

我之前享受单位房改政策买了房改房,现在打算辞职,单位说要收回房子。我不太明白单位这么做合不合法,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单位有没有权利在我辞职后收回房改房,这方面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张凯执业律师

房改房,即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关于辞职后单位收回房改房是否合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查看购房时与单位签订的协议。许多单位在进行房改售房时,会和职工签订相关协议,对房屋的使用、处分等方面进行约定。如果协议中明确规定了职工辞职时单位有权收回房改房,那么单位依据该协议收回房屋的行为通常是合法的。这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协议就是双方之间的合同,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其次,如果购房协议中没有相关收回房屋的约定,单位收回房改房就可能不合法。房改房的购买是职工根据国家政策享有的一种福利购房权利,职工在支付了相应的购房款后,通常会取得房屋的部分或全部产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职工取得房改房产权并完成登记后,就享有房屋的合法权益,单位不能随意收回。


此外,即使单位与职工有收回房屋的约定,该约定也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约定显失公平,职工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在这种情况下,职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辞职后单位收回房改房是否合法,关键在于购房协议的约定以及该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职工遇到此类问题时,应仔细查看协议内容,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