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到公证处公证的合同是否有效?

我签了一份合同,但是没有去公证处公证。现在有点担心合同的效力问题,不知道没公证的合同到底有没有效。想问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没公证的合同是怎么认定效力的呢?
张凯执业律师

在探讨没有到公证处公证的合同是否有效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合同有效的基本概念。合同有效,通俗来讲,就是这份合同在法律上是被认可的,对合同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都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这意味着,只要一份合同满足了这三个条件,它在法律上就是有效的。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简单来说,就是签订合同的人要能够明白自己在做什么,并且有能力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比如,未成年人如果签订了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合同,可能就会因为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导致合同效力存在问题。


意思表示真实,是指签订合同的双方是自愿的,没有受到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的影响。如果一方是在被欺骗或者被强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那么这份合同的效力就可能会受到质疑。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说合同的内容不能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也不能违背社会的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比如,合同约定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那肯定是无效的。


而公证,其实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可以增强合同的证明力,但并不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即使合同没有经过公证,只要它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


例如,甲和乙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签订合同,合同内容也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那么这份合同就是有效的,不会因为没有经过公证而无效。


所以,没有到公证处公证的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在签订合同时,我们更应该关注合同本身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而不是过分纠结于是否进行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