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歇性精神病所立的遗嘱是否有效?

我家里有个亲戚是间歇性精神病患者,最近立了一份遗嘱。我不知道在他发病和正常的时候立遗嘱会有不同的结果不,就想了解下间歇性精神病患者所立的遗嘱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心里好有个底。
张凯执业律师

在探讨间歇性精神病患者所立遗嘱是否有效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要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其中一个重要条件就是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对于间歇性精神病患者而言,他们的精神状态是不稳定的,会有发病期和正常期。在发病期间,患者的认知、判断和控制能力可能会受到严重影响,无法正确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所以当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处于发病状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其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


然而,当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处于精神正常的时期,他们能够正确认识自己的行为,理解遗嘱的内容和后果,并且能够自主表达自己的意愿,此时他们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所立的遗嘱,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形式要件,比如遗嘱的形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符合法律要求,遗嘱内容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等,那么该遗嘱就是有效的。


要判断间歇性精神病患者立遗嘱时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通常需要经过专业的医学鉴定。可以由相关医疗机构或者专业的鉴定机构对患者在立遗嘱时的精神状态进行评估和鉴定,以确定其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总之,间歇性精神病患者所立遗嘱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关键在于其立遗嘱时的精神状态是否使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不仅关系到遗嘱人的真实意愿能否得到实现,也关系到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处理涉及间歇性精神病患者遗嘱的问题时,一定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专业鉴定结果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