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赔偿协议书是否有用?

我家亲戚因工伤死亡,单位和我们签了赔偿协议书,可我担心这协议书没什么效力,之后单位不认账。我就想了解下,这种工伤死亡赔偿协议书到底有没有用啊?心里实在没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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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赔偿协议书一般是有用的。我们先来解释一下工伤死亡赔偿协议书。它就是在职工因工伤死亡后,其家属和用人单位就赔偿的相关事宜经过协商之后,达成一致而签订的一种书面协议。这个协议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从法律层面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工伤死亡赔偿协议书通常是以书面形式呈现的,所以它属于合同的一种。


只要这份赔偿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不存在欺诈、胁迫、趁人之危等情形,并且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它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双方都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来履行各自的义务。


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赔偿协议书的约定支付赔偿款,家属可以依据这份协议书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履行协议。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会审查协议书的效力,如果协议书合法有效,就会支持家属的诉求。


不过,如果这份协议书存在显失公平等情况,比如赔偿金额远远低于法定的赔偿标准,那么当事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或者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