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购房定金不退是否合法?
我在浙江看中一套房子,交了定金后因为一些突发情况不想买了,找开发商退定金,他们不肯退。我想知道在浙江这种情况,购房定金不退合不合法呀?
张
✓张凯执业律师
要判断在浙江购房定金不退是否合法,首先得明白“定金”这个法律概念。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一种担保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接着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所以,如果是购房者自己的原因,比如突然不想买了,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购房合同,那么开发商不退定金是合法的。但要是因为开发商的问题,比如房屋质量有严重问题、开发商擅自变更房屋规划等,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另外,如果定金数额超过了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是可以要求退还的。总之,要结合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购房定金不退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