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由省制定还是市制定?

我家这边最近在搞征地,听说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这么个标准。我就想弄清楚,这个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到底是省一级制定的,还是市一级制定的呢?它关系到我们能拿到多少补偿款,所以我特别想知道。
张凯执业律师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在城镇行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依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划分区片并测算的征地综合补偿标准。


关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制定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明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来制定的,而不是由市一级来制定。省级政府在制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时,会综合考量辖区内的各种实际情况,以保证该地价标准能够相对公平合理地反映不同地区的土地价值和经济发展水平。这样做的好处是,能够在全省范围内形成相对统一且科学的征地补偿标准,避免因市与市之间标准差异过大而引发不公平的问题。


例如,不同的市可能经济发展程度不同,如果由市自行制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可能会出现经济发达市补偿标准过高,而经济欠发达市补偿标准过低的情况,这对于被征地农民来说是不公平的。所以,由省级政府统一制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能够更好地平衡各方利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因此,当遇到征地情况时,被征地农民应关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