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重点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法律,以下为你介绍其重点内容。
首先是国家秘密的定义和范围。根据该法第二条,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第九条明确了具体范围,包括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等。简单来说,只要是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和利益,且经过法定程序确定为秘密的信息,都属于国家秘密的范畴。
其次是密级划分。该法第十条规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不同密级的国家秘密,在保密措施和保密期限上都有不同的要求。
再者是保密制度。该法对国家秘密的保密制度作出了详细规定。比如,在信息系统方面,第二十四条规定,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信息系统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 息网络;不得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等。在载体管理方面,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
然后是监督管理。该法第五章专门对监督管理作出规定。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机关、单位遵守保密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有关机关、单位应当配合。发现存在泄密隐患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要求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对存在泄密隐患的设施、设备、场所,应当责令停止使用。对严重违反保密规定的涉密人员,应当调离涉密岗位。
最后是法律责任。该法第五章还规定了违反本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明确列举了十二种违规行为,如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等。有这些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且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所在机关、单位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从多个方面构建了严密的国家秘密保护体系,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都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