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工作地点与实际地点不符时劳动仲裁如何办理?

我签的劳动合同上写的工作地点是A地,但公司却让我去B地工作,我不想去。和公司沟通也没结果,听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可我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操作,想了解办理劳动仲裁的流程、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这些具体方面。
张凯执业律师

当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地点与实际工作地点不符时,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办理劳动仲裁的相关事宜。


首先,我们要明确这其中涉及的法律概念。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就工作地点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都应当遵守。如果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同意擅自变更工作地点,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未经协商一致的变更,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接下来是劳动仲裁的办理流程。第一步是申请。劳动者需要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二步是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会决定是否受理该申请。如果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就会通知申请人;如果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会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第三步是审理。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会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


第四步是裁决。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会制作调解书。如果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会及时作出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在办理劳动仲裁时,劳动者还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主要包括:劳动合同,这是证明双方劳动关系以及约定工作地点的重要证据;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这些可以证明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实际工作情况;与用人单位沟通工作地点变更问题的相关记录,如邮件、聊天记录等,用以证明用人单位变更工作地点未与您协商一致。


总之,当遇到劳动合同工作地点与实际地点不符的情况时,劳动者要勇敢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按照法定流程和要求办理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