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一年时效是从进公司开始算,还是从离开公司时算?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现在和公司有一些劳动纠纷,考虑申请劳动仲裁。但不清楚这个一年的仲裁时效,是从我刚进公司的时候开始算,还是我离开公司的时候开始算呢?想弄明白这个时效的起始时间。
张
✓张凯执业律师
劳动仲裁的一年时效计算问题,对于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劳动仲裁时效的概念。劳动仲裁时效,指的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仲裁,否则可能会失去通过仲裁维护自己权益的机会。这个规定的时间就是一年。
那么,这一年时效从何时开始计算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这意味着,并不是简单地从进公司或者离开公司来算。“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可以理解为劳动者已经发现,或者按照常理应该发现自己在劳动方面的权益受到了侵害。
比如,公司一直拖欠劳动者工资,从第一个月开始拖欠时,劳动者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益被侵害了,那么仲裁时效就从这个月开始计算。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像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不过,如果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再举例说明,如果劳动者在职期间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保,劳动者当时并不知情,在离职后才发现 ,那么仲裁时效就从劳动者发现社保未缴纳这个情况时开始计算。
总之,劳动仲裁一年时效的起始,要根据具体的劳动权益受侵害情况来判断,关键在于确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劳动者遇到劳动纠纷时,要及时关注时效问题,尽快申请仲裁,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