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时效是否存在中断或者中止?

我和公司发生了劳动纠纷,打算申请劳动仲裁。但听说劳动仲裁有时效限制,我想知道这个时效会不会因为某些情况而中断或者中止呢?我目前还在收集证据,担心超过时效就无法维护自己权益了,所以特别想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劳动仲裁时效是存在中断和中止的情况的。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劳动仲裁时效的基本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那什么是仲裁时效的中断呢?中断就是说在仲裁时效进行期间,因为发生了法定事由,导致已经经过的仲裁时效期间统统不算,待中断事由消除后,仲裁时效期间重新开始计算。按照法律规定,以下情形会导致仲裁时效中断:一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等方式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一方当事人通过向有关部门投诉,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等方式请求权利救济;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比如,你和公司发生纠纷后,你向公司提出了支付拖欠工资的要求,公司也答应会处理,那么从公司答应处理的那一刻起,之前已经经过的仲裁时效就不算了,要重新开始计算一年的时效。


而仲裁时效的中止,是指在仲裁时效进行中的某一阶段,因发生法定事由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停计算仲裁时效期间,待阻碍时效进行的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仲裁时效期间的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例如,发生了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你没办法在时效内申请仲裁,那么从地震结束,你能够正常行使权利的时候起,仲裁时效接着之前的继续计算。


了解劳动仲裁时效的中断和中止,对于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当遇到劳动纠纷时,要及时关注时效问题,合理运用法律规定的时效中断和中止情形,确保自己的诉求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持。同时,在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应积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避免因时效问题影响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