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节假日加班工资是如何规定的?

我最近在一家公司上班,经常遇到节假日需要加班的情况。但是我不太清楚公司给的加班工资合不合理,想了解一下《劳动法》里关于节假日加班工资的具体规定,这样我心里也有个底,看看公司有没有少给我钱。
张凯执业律师

《劳动法》对于节假日加班工资有着明确且重要的规定,这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下面我们详细了解一下这些规定。


首先,要明确“节假日”在法律规定里分为两种情况,分别是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这两种情况下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是不同的。


法定休假日就是我们常说的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等节日。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在这些法定休假日加班,用人单位支付的加班工资至少是其正常工资的三倍。例如,小李的日工资是200元,在国庆节当天加班,那么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给他200×3 = 600元的加班工资。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这三倍工资是包含劳动者当天正常工资的,即除了本来应得的当日工资,还需额外支付两倍工资作为加班补偿。


休息日则是指周六和周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简单来说,如果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并且用人单位没办法安排补休,就需要支付给劳动者至少两倍于正常工资的加班工资。比如小张日工资为150元,在周六加班且单位未安排补休,那么单位要支付给他150×2 = 300元的加班工资。


此外,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上述标准支付工资。并且,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也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劳动者需要了解自己在节假日加班时应得的工资权益,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关于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规定,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