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实习期是否给工资?
我现在处于实习期,公司一直没说给我发工资的事儿,我也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想问下按照劳动法,实习期到底应不应该给工资呢?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张
✓张凯执业律师
在法律层面,需要先明确“实习期”的概念。一般来说,实习期主要针对在校学生,他们利用课余时间到用人单位进行实践活动,这种实习与劳动关系中的试用期是不同的。
对于在校学生的实习,目前《劳动法》并没有直接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工资。不过,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接收学生顶岗实习的实习单位,应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
而如果是已经毕业,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处于试用期的“实习”情况,《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意味着在正式的劳动关系中,试用期内劳动者是有权获得合理工资的。
所以,判断实习期是否应该给工资,要先区分是学生实习还是试用期,再依据相应的法律规定来确定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