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加班工资是怎么给的?
在劳动关系中,加班工资是劳动者关注的重要权益之一,劳动法对此有明确的规定。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
首先,需要了解加班工资的概念。加班工资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简单来说,就是你在正常上班时间之外额外工作,单位应该给你的额外报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这是指在正常工作日,如果你在下班之后还被要求继续工作,那么这部分额外工作时间的工资,单位要按照你正常工资的1.5倍来支付。比如你的日工资是200元,每小时工资就是200÷8 = 25元(假设每天工作8小时),如果你加班2小时,那么这2小时的加班工资就是25×1.5×2 = 75元。
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休息日一般指周六和周日,如果在这两天你被安排工作,而且单位又没有给你安排其他时间补休,那么这一天的工资就要按照正常工资的2倍来算。还是以日工资200元为例,休息日加班一天,加班工资就是200×2 = 400元。
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 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是指像春节、国庆节等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在这些日子里你要是加班,单位就得按照正常工资的3倍给你发钱。比如日工资200元,法定节假日加班一天,加班工资就是200×3 = 600元。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总之,劳动者要清楚自己的加班权益,当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时,劳动者可以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