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晚育多胎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我是晚婚晚育,并且生了多胞胎,现在在申请生育津贴,但是不太清楚这方面的发放标准。想了解下国家对于晚婚晚育多胎的生育津贴发放,具体是按照什么标准来执行的,能领多少,希望得到详细解答。
张
✓张凯执业律师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晚婚晚育和多胎生育在生育津贴发放上有其特定规定。
首先,对于晚婚晚育,在过去,我国曾有相关政策鼓励晚婚晚育,部分地区会给予晚婚晚育者一定的生育奖励假。不过,随着国家生育政策的调整,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二孩政策后,大部分省份取消了晚婚晚育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相关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现在,生育津贴的计算主要和产假天数以及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有关。
其次,关于多胎生育。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例如,某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她生育了双胞胎,那么她的产假天数为98 + 15 = 113天,其生育津贴 = 5000÷30×113 ≈ 18833.33元。
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生育津贴的发放政策有所调整。比如有些地区会有额外的生育补助等。所以,具体的晚婚晚育多胎生育津贴发放标准,还需要结合当地的生育保险政策来确定。建议女职工在生育前后,及时向当地社保经办 机构或所在单位了解具体的政策和办理流程,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