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离婚冷静期是如何规定的?
离婚冷静期是我国法律在协议离婚程序中新增的一项制度,目的是避免夫妻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下面为你详细介绍法律对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首先,我们来明确什么是离婚冷静期。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后,不能马上拿到离婚证,而是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冷静思考。这段时间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具体的流程如下:第一步,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第二步,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第三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之日起三十日内为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都可以按规定撤回申请。第四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审查无误后,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也就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情况。如果是通过诉讼离婚,即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是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的。
总之,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为夫妻双方提供了一个重新审视婚姻关系的机会,让双方在冷静思考后再做决定,避免因冲动而导致不可挽回的后果。同时,也保障了当事人的离婚自由权利,只要双方在冷静期后仍然坚持离婚,按照法定程序还是可以顺利办理离婚手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