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民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家楼下最近经常有人半夜大声喧哗,严重影响了我的休息。我想了解下关于扰民在法律上有哪些规定,遇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张凯执业律师

扰民是指在人们正常生活、休息的时段和环境中,产生超出正常音量、干扰他人生活安宁的行为。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来看,其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如果有人制造的噪声影响到他人正常生活,被影响的人报警后,警察可以先对其进行警告,若警告后仍不改正,就会对其进行罚款。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对不同环境区域、不同时间段的噪声排放标准有详细规定。例如,对于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6 时至 22 时)噪声不得超过 55 分贝,夜间(22 时至次日 6 时)不得超过 45 分贝。如果超过了这些标准,就属于环境噪声污染,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扰民。此外,该法还规定了一些禁止行为,像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如果违反此规定,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如果遇到扰民问题,被扰人可以先和对方友好沟通,要求其停止扰民行为。若沟通无效,可以向相关部门,如环保部门、城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等投诉,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