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亲后退亲了退还彩礼有相关法律条文吗?
我定亲后因为一些原因要退亲,男方要求退还彩礼。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律对于退还彩礼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可以参考,我到底该不该退、要退多少呢?
杰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在我国,定亲后退亲退还彩礼是有法律条文可依的。
首先,我们要明白彩礼的性质。彩礼通常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给予女方的财物。它带有很强的特定目的性,也就是为了促成婚姻关系。当这个目的无法实现时,法律就会对彩礼的归属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在定亲后退亲这种情况,一般对应上述第一种情形,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此时,男方请求女方退还彩礼,通常是会得到法院支持的。不过,具体的退还数额并非一定是全额,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定。比如,双方共同生活过一段时间、彩礼的使用情况等因素都会被考虑进去。如果彩礼已经用于双方共同生活开销,那么这部分可能不会要求女方退还;如果彩礼是以实物形式存在且部分已经损耗,也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所以,遇到定亲后退亲退还彩礼的问题,要依据具体情况,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