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打官司是先付费还是后付费?
我最近遇到了一个法律纠纷,打算请律师打官司,但不知道请律师是要先付费,还是可以等官司结束后再付费。我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规定,哪种付费方式更常见,对我来说更合适,希望得到专业的解答。
张
✓张凯执业律师
在请律师打官司时,先付费还是后付费,其实两种方式都是存在的,具体情况要根据和律师的协商以及签订的委托合同来确定。
先付费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常规收费”。这种方式是在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时,委托人就按照约定向律师事务所支付律师费。这种收费方式比较常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耗费的工作时间、律师的专业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收费金额。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协商时会考虑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这种方式对于律师来说,能保障他们投入精力处理案件;对于委托人而言,费用相对明确,没有后续额外付费的担忧。
后付费也就是“风险代理”。在这种方式下,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约定,在案件胜诉或者执行到款项后,按照一定的比例支付律师费。《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一)婚姻、继承案件;(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第十三条规定,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 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这种方式对于委托人来说,前期不用支付高额费用,降低了维权成本,但如果案件败诉,可能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费用,比如差旅费等;对于律师来说,风险和收益并存,如果案件败诉,就可能得不到预期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