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的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我签了一份租赁合同,不太清楚合同时间方面的规定,比如合同有效期是多久,什么时候生效和终止等,担心自己因为不了解这些规定而在租赁过程中出现问题,想知道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张
✓张凯执业律师
租赁合同的时间主要涉及合同的生效时间、履行期限以及终止时间等方面。
首先来说合同的生效时间。一般情况下,依法成立的租赁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当事人对合同的生效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那么自条件成就或者期限届至时合同生效。比如双方约定合同自交付租赁物时生效,那就以交付租赁物这个时间点作为生效时间。
关于租赁合同的履行期限,这是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的。不过,《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例如,双方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二十五年,那么其中超过二十年的那五年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最后是租赁合同的终止时间。通常在租赁期限届满时,合同自然终止。此外,如果出现法定或者约定的解除情形,合同也会提前终止。法定解除情形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比如因地震导致租赁房屋严重损坏无法继续使用,承租人就可以依据此解除合同。约定解除则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