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招标下浮率有什么规定?
我正在参与一个招标项目,听说招标中有下浮率的说法,但不太清楚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我想知道下浮率有没有一个明确的范围,是不是可以随意下浮,还是有严格的法律限制呢?希望能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
杰
✓杰 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在理解法律对招标下浮率的规定之前,我们先解释一下招标下浮率这个概念。招标下浮率是指在招标过程中,投标方根据招标方的要求和市场行情等因素,在招标控制价的基础上进行一定比例的下浮,以报出自己的投标价格。简单来说,就是投标价格比招标控制价降低的比例。
从法律层面来看,我国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直接对招标下浮率作出具体数值规定。不过,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一系列法律来规范其行为,保障公平公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原则,也就是说,下浮率虽然没有明确上限,但下限是不能低于成本价。这里的成本价是指企业个别成本,即投标人自身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实际成本。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也强调了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这意味着,如果投标时确定了下浮率,签订合同的时候也应当按照这个约定执行。
在实际操作中,招标下浮率往往会受到市场竞争、项目特点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招标人通常会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一些关于价格的要求和评标办法,投标方需要根据这些要求来确定合理的下浮率。同时,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会对投标报价进行分析,如果发现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明显低于成本,可能会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