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予和赠与存在怎样的法律关系?

在处理一些财产转移的事情时,搞不清楚‘赠予’和‘赠与’这两个词。在合同里写的时候,不知道用哪个更合适,也不清楚它们在法律上到底有啥区别,担心用错会影响相关权益,所以想了解下赠予和赠与之间的法律关系。
张凯执业律师

在法律层面,“赠予”和“赠与”本质上表达的是同一类法律行为,但在使用规范和法律语境上存在一些细微差异。 “赠与”是法律术语,它指的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这样一种行为。这是一种双方的法律行为,它需要双方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说,不仅赠与人要有赠送财产的意愿,而且受赠人要明确表示愿意接受,赠与行为才能成立。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从这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赠与合同强调的是双方的合意以及财产的无偿转移。 “赠予”更多地是日常生活用语,在法律条文和正式的法律文件中使用频率相对较低。虽然在日常生活中大家可能会随意使用“赠予”这个词,但在严谨的法律场景中,使用“赠与”更为规范和准确。 比如在签订书面的赠与合同、进行不动产赠与登记等涉及明确法律权利义务的场合,使用“赠与”能更准确地体现双方的法律关系和行为性质,避免因用词不规范而产生不必要的法律争议。 此外,无论是“赠与”还是“赠予”,一旦赠与行为完成且财产已经转移,一般情况下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赠与。不过,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所以,在涉及财产处分和权利转移的法律行为中,为了保障自身权益和确保法律行为的有效性,建议使用规范的法律术语“赠与”,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