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的物品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我网购了一批商品,到货后发现质量有问题,想拒收,但不太清楚拒收物品在法律上有哪些规定。比如我有没有权利拒收,拒收后有什么责任和义务,商家那边又有什么权利和义务。希望能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在法律层面,对于拒收物品存在着多方面的规定。下面我们从不同的交易场景来进行分析。


首先是网购场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做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也就是说,在符合无理由退货条件时,消费者可以拒收商品,并且要求商家退款。但如果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想要拒收,就需要证明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等不符合约定的情况。


在一般的买卖合同中,如果卖方交付的物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等要求,买方有权拒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这意味着,当卖方交付的物品有问题时,买方拒收后可以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此外,如果因为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物品需要拒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都无需承担因拒收物品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总的来说,在不同的交易场景下,对于拒收物品的法律规定有所不同,但核心原则是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交易的公平和有序进行。